【外商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设立审批
一、 办理事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设立审批
二、办理程序:
投资者提交资料→外资股受理→科室初审→领导复审、签发→发放批文
三、所需材料:
1、设立合营企业的申请书;
2、合营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由合营各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合营企业协议、合同和章程;
4、由合营各方委派的合营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人选名单及身份证或护照;
5、合营各方的营业执照、银行资信证明;
6、经营场所场地证明;
9、合营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审批机构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