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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募集股份对如何认股和缴纳股款?

大律师网 2017-11-26    0人已阅读
导读: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在公告招股说明书的同时,应当制作认股书。   认股书应当载明招股说明书所列事项。   投资者认购股份的,就作为认股人填写认股书,写明所认股数、金额、住所,并签字、盖章。   认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在公告招股说明书的同时,应当制作认股书。

  认股书应当载明招股说明书所列事项。

  投资者认购股份的,就作为认股人填写认股书,写明所认股数、金额、住所,并签字、盖章。

  认股人在填写认股书后,就应当按照所认股数缴纳股款。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应当同银行签定代收股款协议。代收股款的银行应当按照协议代收和保存股款,向缴纳股款的认股人出具收款单据,并负有向有关部门出具收款证明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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