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关于铜陵投标保证金提交退还办法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建设市场正常的管理秩序和招投标各方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促进招投标统一平台建设,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全县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与退还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标保证金额度
投标保证金原则上为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各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可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在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加以明确,但最高不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
二、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日前5日,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将投标保证金缴入指定账户,确认到账后持银行回单到铜陵县招投标采购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确认手续。开标时凭铜陵县招投标采购交易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确认函》查验保证金的缴纳情况。
由于投标人未及时提交或提供虚假、空头、无效票据或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及未及时办理投标保证金提交确认手续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三、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
(一)铜陵辖区内的投标人,采用转帐方式。
(二)铜陵辖区以外的投标人,采用电汇方式。
(三)投标保证金一律不收取现金。
(四)投标保证金户名、账号、开户银行:
户 名:铜陵县招投标采购交易中心
帐 号:641001040019799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铜陵县支行
转帐支票出票人,电汇汇款人均必须与投标人相一致,且票据出票地或电汇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住所所在的市、地行政区域内。
四、投标保证金退还
投标保证金一律按照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时的单位名称、银行帐号以转帐和电汇方式予以退还。
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凭《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表》到铜陵县招投标采购交易中心办理退还手续。
未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的在中标公示后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人在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后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五、本办法自2009年9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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