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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最终解释”推卸责任案析

大律师网 2017-12-07    0人已阅读
导读:【购物消费纠纷】商场“最终解释”推卸责任案析 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以及在以后的一定时期内依法享有的权益。消费者权益,是一定社会经济关系下适应经济运行的客观需要赋给商品最终使用

【购物消费纠纷】商场“最终解释”推卸责任案析

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以及在以后的一定时期内依法享有的权益。消费者权益,是一定社会经济关系下适应经济运行的客观需要赋给商品最终使用者享有的权利。

“凡购物满199元,即可获赠100的代金券,该代金券可在商场内购买其他商品时一次性抵用100元人民币。”看到这样大力度的促销,“血拼一族”于某的购物欲望一下子被激发起来,两个多小时逛下来便买了两套裙子,同时手中还多了商家返给她的700元的代金券。

本以为得了很大实惠的于某随后在该商场“消费”这些代金券的过程中却“屡屡碰壁”:看好的某品牌的凉鞋却被告知不参加活动。在另外一品牌服饰专柜,导购小姐表示:新款不接受代金券消费。拿着一把消费得来的代金券却无法购买到想买的东西,于某带着一肚子怨气到商场服务台论理,工作人员却以“本店拥有最终解释权”将责任推得干干净净。

市民: “最终解释权”太霸道

来自工商管理部门的信息显示,像于女士遇到的这种情况近年来非常普遍。不少商家在举办打折销售、购物抽大奖、返券等活动时,都宣称自己拥有“最终解释权”,于是,消费者的权益在“最终解释”的包装下被埋没。

业内人士指出,商家一波又一波的促销活动,可能为消费者带来利益,但其中可能也隐藏了一个个的陷阱。这种“最终解释权”隐蔽在“优惠”、“打折”甚至是“免费”之类对消费者极具诱惑力的促销词中,使绝大多数消费者在最初往往忽略了它。聪明的商家抓住手里的“最终解释权”,将各种促销活动中违规部分演绎的得心应手,在出现消费纠纷时,往往令许多消费者“哑巴吃黄连”。

现实中,多数消费者一方面对商家的“最终解释权”等规定深感不平,另一方面在发生纠纷时大多吃了“哑巴亏”,不愿费力跟商家计较,而是自认倒霉。

商场: “最终解释权”可避免意外

那么,商家在进行促销时,为何总会使出“最终解释权”这一“法宝”呢 对此,我市某卖场相关负责人说:“在策划一个促销活动时,总会涉及到很多细节,而这些内容又不可能每一条都能考虑到或是提前具体明示出来。因此,往往会选择‘最终解释权’来避免在活动开展中发生某种‘意外’,从而给消费者的一种提前的告知。”另外某超市的一位部门主管则认为:“最终解释权”只是商家自行采取的方法,一种企业行为,至于受不受法律保护他不是很清楚。

律师: “最终解释权”属无效条款

那么,商家是否拥有最终解释权呢 对此,律师认为,这种“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的说法,其实是商家和消费者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其性质等同于格式合同。商家在宣传材料中标明自己享有“最终解释权”,是商家给自己确定的权利,同时也剥夺了消费者的权利,属于无效条款。

律师说,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等含有这些内容的归于无效。

对此,市消协工作人员也表示,商家通过持有“最终解释权”,确实有可能获得短期利益,在与消费者的关系中暂时处于强势地位,但付出的是信誉和对顾客忠诚度的流失,从长远看,其实并不合算。

消费维权推荐律师:郭明飞律师

哈尔滨郭明飞律师,为黑龙江正开律师所创办者,主任律师。从事法律实践工作15年。擅长办理公司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合同纠纷、劳动纠纷、房地产案伯、知识产权纠纷,有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为人诚实守信。现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七O三研究所、哈尔滨工业大学下属多家高科技公司、远达药业集团、哈尔滨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等30余单位和大型企业集团的法律顾问。

办公电话: 045155665001,13904808407 E-mail: gmfhrb@sohu.com

执业机构: 黑龙江正开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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