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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新厂区装配车间及职工中心的招

大律师网 2017-12-17    0人已阅读
导读:【招标投标流程】滨江新厂区装配车间及职工中心的招标 发布日期:2010年12月31日 地区:江苏 详细内容: 滨江新厂区装配车间及职工中心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AJN100335-04SG 南京际华三五二一特种装备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招标投标流程】滨江新厂区装配车间及职工中心的招标

发布日期:2010年12月31日

地区:江苏

详细内容:

滨江新厂区装配车间及职工中心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AJN100335-04SG

南京际华三五二一特种装备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滨江新厂区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09725.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上海联合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装配车间及职工中心

2、工程地点:江宁滨江开发区

3、工程类型:较大工程

4、建设内容:房屋建筑工程;

5、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6、工期要求:20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2150.00万元

8、招标内容: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装配车间及职工中心土建及水电安装

10、工程规模:建筑面积:15000 m2;建筑物层数:6 层;其中地上层数:6 层;其中地下层数:0 层;建筑物高度:23.55 m;其中地下室面积:0 m2。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三级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0年12月31日至 2011年1月7日止,上午09:00分至11:30分;下午02:00分至05:00分。

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上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五、资格审查办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方法按照苏建招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采用“评分排名法”优选确定潜在投标人。

其中必选条件为: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小于等于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采用"评分排名法"方式确定潜在投标人;

六、其他:

1)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足9家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 要求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的拟派投标项目负责人参加招标人组织的答辩,招标人根据答辩情况确定不少于9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但若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6家,则招标人首先应当通过随机抽签方式抽取15家单位,之后才可以通过投标项目负责人答辩的方法从中确定不少于9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企业必须对南京市江宁区建设市场“维稳诚信”规定做出承诺;

3)拟参加投标报名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主体工程未完工的工程项目在手;

4)招标文件费用: 500 元/套。

5)本工程评标方式: 1、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

6)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并且携带身份证和注册建造师证参加开标会。

7)本项目执行苏建招【2009】140号文第十条规定: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

8)本项目执行宁政发【2009】49号文第二十三条规定: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中标的招标项目,担保金额为承发包合同总价的10%,中标人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

9)本工程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10)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报名的项目经理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到达资格预审现场。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八、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九、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0-12-31 9:00到 2011-1-7 17:00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际华三五二一特种装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联合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常府街75号常府风华苑4-1003室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10002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025-86626597

招标人联系人:赵跃 代理机构联系人:薛强

招标人联系电话:025-84588505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46626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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