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编作品出版引起诉讼,改编者表示并未侵权。据媒体公开的信息:叶兆言将其小说《马文的战争》的电视剧拍摄权转让给北京玫瑰影视公司,双方约定,叶兆言“不承诺玫瑰影视公司或该公司聘请的编剧以含电视小说和电视剧本在内的任何文字形式出版根据该小说改编的文字作品”。
此后,玫瑰影视聘请陈彤将小说《马文的战争》改编成剧本。2008年10月,电视剧《马文的战争》一炮打响,同名图书也随即上市,作者是陈彤。叶兆言认为陈彤作品侵犯了其著作权,遂将陈彤、北大出版社等告上法院,索赔100余万元。
陈彤的律师认为,叶兆言和玫瑰影视的合同不允许文字出版,但玫瑰影视与陈彤的合同却约定电视剧《马文的战争》的剧本版权及文字版权归陈彤自然拥有。因此,叶兆言应向合同相对人玫瑰影视主张违约责任,而不是要求陈彤承担侵权责任。更有相关人士认为原著作者对改编作品如何使用没有干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