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建设工程监理的组织协调
一、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协调的工作内容
二、建设工程监理组织协调的方法
会议协调法
第一次工地会议
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之前举行,会议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
监理例会
① 监理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
② 监理例会应当定期召开,宜每周召开一次,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机构起草。
专业性监理会议:由监理工程师主持
交谈协调法
2种形式:见教材P 142~143
作用:3个
书面协调法
特点
书面协调方法的特点是具有合同效力。
适用范围:3个
访问协调法
适用范围:主要用于外部协调中
2种形式:走访和要访两种
情况介绍法
适用情况
2种形式:主要是口头的,有时也伴有书面的
总之,监理工程师尤其是总监理工程师需要掌握领导科学、心理学、行为科学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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