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绎作品是基于已有作品进行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等创作活动而产生的作品。演绎作品具有以下一些特征:1、它是根据已有作品而派生出来的,也叫派生作品。2、演绎作品也是创作作品。对已有作品进行改编、翻译、整理,是再创作的过程。演绎作品要对已有作品在表现形式上有明显创新,具有作品所要求的“独创性”。
在美国法律中,一般认为,即使仅仅改变作品的版本,例如从印刷形式改变为数字形式,作品的内容并没有改变,也构成演绎作品。但是,知识共享许可协议允许使用者享有改变作品版本或传播媒介的权利。这意味着,在知识共享许可之下,举例来说,在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禁止演绎”许可协议授权下,只要遵从许可协议的条款,您可以将作品从数字文件形式复制为印刷文件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