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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工伤认定标准

大律师网 2017-12-29    0人已阅读
导读:《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伤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发生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伤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发生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  ● 职工工伤认定标准-->   导读:工伤是工作伤害的简称,亦称职业伤害。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如因职业性事故导致的伤亡及其急性化学物中毒。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伤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发生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工伤的其他的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救灾害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当前国际上比较规范的“工伤”定义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由工作引起并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在本页浏览全文>>(共计2页)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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