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9-03-02 10:33 发布单位: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十一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9年2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保险合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人身保险合同
第三节 财产保险合同
第三章 保险公司
第四章 保险经营规则
第五章 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
第六章 保险业监督管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