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抵押房屋贷款】防范风险需购房者提高法制观念
防范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最根本办法是逐步建立完善法律体系,提高个人法制观念,对恶意不还款的人,要有处置力度。政府要对土地的供应加强计划管理,进而保证住房供应量的稳定、房价的稳定;对开发企业的资质要严格审查,保证住房质量达到标准;要建立完善的贷款程序;通过优质服务,提高贷款的效率,而不是简单地简化贷款程序。对个人住房贷款实施全过程的管理,特别是贷后管理,建立完善的贷款保证体系。建立住房抵押、质押、保险、担保机制,利用市场机制来分散和转移贷款风险。
1、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回迁房按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或者是纯经济适用房,根据目前国家的政策,未满5年的话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银行同样无法取得他项权利证,所以不能办理抵押消费。
2、未取得房产证的小产权房
对于小产权房产而言,如果居住人没有取得房产证的话,对房产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即不能对房产进行处置,所以这类房产就不能上市交易,无法到建委做抵押,更不可能办理抵押消费贷款。
3、未结清贷款的房产
抵押消费贷款的房产必须是没有抵押的房产。如果是有抵押的房产或者此房产正处于按揭状态当中,银行就已经拥有此房产的他项权利,如果再对此房产进行抵押,银行是不允许的。因为两家银行无法同时拥有一处房产的他项权利。如果没有还清贷款重新贷款叫做同名转加按,现在央行已经明令禁止操作。
4、部分已购公房
已购公房中有两种情况不能办理抵押消费贷款,一种是无法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已购公房。因为如果在购房合同中有原单位有优先购买权的条款,银行无法取得他项权利,所以银行就无法操作抵押消费贷款。另一种是不能提供央产房上市证明的央产房,因为这样的房产不能够上市进行交易,银行无法取得他项权利,即银行没有了抵押权,所以无法操作这项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