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最高额保证的效力主要表现在以下的几个方面:
第一,最高额保证的效力范围在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不随主债务范围的扩张而扩张,保证人仅在保证限额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最高额保证合同的成立仅产生形式上的拘束力,对保证人的实质意义上的效力只有在主债务履行届满而主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才发生。
第三,保证人享有单方面的合同解除权,但保证合同约定了保证期间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