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在职职工在工作单位调动中,从原工作单位调出后,未能在调出的当月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新工作单位手续的,其医疗保险关系将被中断。为了避免在职职工因工作单位调动而中断医疗保险待遇,企业在录用原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时,从其养老保险关系转出原单位的当月至次月8日期间,应当凭该职工的《养老关系个人帐户转移通知单》,及时到所属区县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办理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入的备案手续,并填写《职工个人医疗帐户转入备案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