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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管理的建议

大律师网 2018-01-23    0人已阅读
导读:【招标代理机构】完善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管理的建议 一是加强政府部门对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管理的协调配合。中编办《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明确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指导和

【招标代理机构】完善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管理的建议

一是加强政府部门对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管理的协调配合。中编办《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明确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投标工作,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拟定《招标投标法》配套法规、综合性政策”,据此,建议国家发改委作为牵头部门,会同住建部、商务部、工信部等相关部门,采取联合发文的形式,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管理作出规定,以加强政府各部门间的协作配合,避免目前分头管理中出现的资质等级类似但申请条件差异过大等问题。

二是研究制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综合级资质。建议借鉴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的经验,设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综合级资质,授予符合条件的顶尖级招标代理企业,允许其代理全部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业务。这样一来可以树立优势企业的品牌,帮助企业作大作强;二来也便于委托人选择优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减少考察比选等工作量。

三是扩大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的适用范围。建议将国家发改委颁发的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更名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明确其适用范围不仅包括中央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也包括地方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代理业务,起到规范地方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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