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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免物业费”只是幌子

大律师网 2018-01-23    0人已阅读
导读:开发商“免物业费”只是幌子 “别看房地产商说是要免物业费,其实这只是他们在市场压力大的时候采取的一种促销手段。”昨日,一家房地产公司的内部人员向记者透露,尽管开发商

开发商“免物业费”只是幌子

“别看房地产商说是要免物业费,其实这只是他们在市场压力大的时候采取的一种促销手段。”昨日,一家房地产公司的内部人员向记者透露,尽管开发商在广告和对外宣传时均表示要“免物业费”,但其实房地产公司和物业公司可能是两个各自独立的企业,地产公司无法做到为每户购楼人代交10年甚至更长时间的物业费。如果可以代交,顶多代交2年左右。之所以宣传“免物业费”,就是不好明说降价优惠。

这种说法在记者进一步采访中得到证实。在向富力·又一城楼盘销售人员提问“免10年物业费是否属实”后,该销售人员立即表示,所谓的“免物业费”只是在售房时将10年大约2万元的物业费从房屋总价中减去;而东亚·上北楼盘销售人员则干脆表示:“免物业费的意思就是买房时给您扣去20年的物业费,这样您买房不就更加实惠了嘛。物业公司是有可能发生变更的,我们也无法确保能否帮你连交20年,还不如折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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