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会现实情况来看,每个公民、每个法人或非法人团体都是潜在的消费者。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第二条规定:“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按照这一立法宗旨,则所有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人都是消费者。
网友提问:谁是消费者
律师解答:作为法人或非法人团体,基本上不可能“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即便是购买了公民通常用来消费的商品,其目的也往往为了办公、或为职工发放福利等非生活需要的目的。因此,有人认为法人或非法人团体不应当属于消费者。
相关法律知识:首先,作为法人或非法人团体,基本上不可能“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即便是购买了公民通常用来消费的商品,其目的也往往为了办公、或为职工发放福利等非生活需要的目的。因此,有人认为法人或非法人团体不应当属于消费者。
其次,现实生活中的“王海现象”也是一个重要问题。实事求是地讲,王海购买商品不是为了生活消费,而是为了通过诉讼获利。从案件来看,也确有法院据此条判决王海败诉的,那么,我们应该如何看待这一问题是不是不把“王海”们看作消费者呢学界同样有争论。其实,这里不仅涉及消费者的定义问题,还涉及了民事责任的一个原则——填平原则在当代的演化问题,下文还要谈到,这里不赘。
那么,究意谁是消费者笔者认为,只要是非为再次交易或者说是转手倒卖为目的购买商品和服务的人,无论其目的是生活消费、使用还是直接投入生产,包括公民和法人及非法人团体都是消费者。如此定义消费者,才能更好地保护购买商品和服务的人。目前,从我国《消法》目前的规定看,农民购买生产资料的交易行为参照《消法》进行规范可以说就是这一趋势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