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原则

大律师网 2018-01-28    0人已阅读
导读: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原则 失业保险基金必须专款专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基金结余额除预留一定的周转金外,应全部购买国家债券和存入财政专户; 不得用于经济担保,严禁投入其它金融和经营性事业,禁止任何单位和

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原则

失业保险基金必须专款专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基金结余额除预留一定的周转金外,应全部购买国家债券和存入财政专户;

不得用于经济担保,严禁投入其它金融和经营性事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挪用。

失业保险基金必须依法建立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审计制度。加强对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和使用的管理。

参见:《福建省企业职工失业保险条例》

执行日期:1997年10月25日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

更多>>

热门博文

更多>>

最新法律资讯

更多>>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