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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人打成轻微伤不同意派出所调解可以取保吗

大律师网 2018-02-06    0人已阅读
导读:现代刑事诉讼追求的价值目标是效率与公正,司法机关在有效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更应注重保障人权,因而保释是受刑事追究的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基础性权利。 法律咨询:把人打成轻微伤不同意派出所调解可以取保吗 派出所不承

现代刑事诉讼追求的价值目标是效率与公正,司法机关在有效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更应注重保障人权,因而保释是受刑事追究的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基础性权利。

法律咨询:把人打成轻微伤不同意派出所调解可以取保吗

派出所不承认我的伤不给我法医鉴定 派出所要求我全额赔付他们 主要是我不同意这样的调解 会不会被拘留啊

律师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相关法律知识: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十条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依法应当没收保证金的,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作出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的决定,并通知决定机关;对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同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意见,连同有关材料一并送交决定机关。

第十一条决定机关发现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认为依法应当没收保证金的,应当提出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的书面意见,连同有关材料一并送交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根据决定机关的意见,及时作出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并通知决定机关。

第十二条被取保候审人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但在取保候审期间涉嫌重新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执行机关应当暂扣其交纳的保证金,待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决定是否没收保证金。对故意重新犯罪的,应当没收保证金;对过失重新犯罪或者不构成犯罪的,应当退还保证金。

第十三条决定机关收到执行机关已没收保证金的书面通知,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意见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变更强制措施或者责令犯罪嫌疑人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的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决定重新交纳保证金的程序,适用本规定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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