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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翠区保证合同

大律师网 2018-02-14    0人已阅读
导读:【反担保保证合同】环翠区保证合同 保证人: ,身份证号码: 。 法定地址: 保证人: ,身份证号码: 。 法定地址: 债权人: 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 。 债权人 有限公司于200 年 月 日,为江苏 有限公司向 银行短期贷款人民币壹

【反担保保证合同】环翠区保证合同

保证人: ,身份证号码: 。

法定地址:

保证人: ,身份证号码: 。

法定地址:

债权人: 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 。

债权人 有限公司于200 年 月 日,为江苏 有限公司向 银行短期贷款人民币壹仟万元整提供信用担保。担保范围为借款人在贷款合同项下全部到期应付而未付贷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律师费、诉讼费及其它相关费用。为了保障 有限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害,在承担保证责任后能得到合理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保证人 、 自愿为江苏 有限公司上述贷款,向 有限公司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本合同被保证的主债权为根据贷款合同由 银行向江苏 有限公司提供的壹仟万元整人民币短期贷款本金,贷款到期日为 年 月 日。

二、本合同保证人的担保范围为江苏 有限公司在贷款合同中约定的全部到期应付而未付贷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律师费、诉讼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三、本合同所称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对江苏有限公司所欠债务在上述担保范围内与借款人、及相互间承担连带责任。借款人江苏 有限公司到期应付未付的全部债务,在 银行向 有限公司主张清偿时,保证人 、 应无条件地作为连带责任人及时向 开发公司清偿全部债务。

四、本合同的保证是独立的、不可撤销的、持续的担保。本保证合同不受主合同效力的影响,不因贷款合同无效、可撤销而无效、可撤销。保证人 、 的保证责任不因贷款人同意贷款展期、重组、或贷款人与借款人协议变更贷款合同而有所改变,也不因借款人和保证人任何变更自身经营或管理体制的行为而有所改变。贷款人与借款人协议变更贷款合同或者贷款展期、重组,或者借款人变更自身经营或管理体制,未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保证人 、 也应承担保证责任。

五、保证人 、 的保证期间为: 银行向 有限公司主张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两年。 有限公司在保证期间内可随时要求保证人 、 承担保证责任。

六、双方当事人约定: 有限公司与 银行签订的《短期贷款保证合同》中,所有规定和加重 有限公司保证责任的条款,同样适用于本合同保证人 、 ;保证人 、 自愿按《短期贷款保证合同》中所有规定和加重 有限公司保证责任的约定义务来履行本保证合同。

七、本合同的附件:《短期贷款合同》、《短期贷款保证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签约双方各执二份;当事人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贷款合同或保证合同履行终结时终止。

保证人: 债权人: 有限公司

身份证:

保证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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