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赔偿认定书的问题
我于2010年1月18号中午1点撞到了插路的摩托车,到现在都3天了.可事情一点都不知道该怎么办,车还押在交警那里.谁能告诉我我应该怎么办,第3方也天天在医院不肯出来,应该可以出院的他就是不出来.
律师解答:
1.交通事故需以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以此作为赔偿责任划分的依据;
2.交警必须在事故发生之后的15天之内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相关法律知识:
构成交通事故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具有交通事故责任的主体 交通事故责任的主体,绝大多数是自然人,就是我们通常说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在个别情况下,法人也可以成为交道事故责任的主体。 具有交通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交通事故责任的主体。法人成为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情况通常有,因道路原因和车辆原因造成的事故。这时道路建设部门和车辆制造部门的法人就成为交通事故责任的主体。
2.交通事故责任的主体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 3. 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