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关于旅游经营者义务的规定

大律师网 2018-02-28    0人已阅读
导读:旅行社不得向旅游者介绍和提供下列旅游项目: 1、 含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内容的; 2、 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内容的; 3、 含有淫秽、迷信、赌博内容的; 4、 含有其他被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的。 旅游经营

旅行社不得向旅游者介绍和提供下列旅游项目:

1、 含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内容的;

2、 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内容的;

3、 含有淫秽、迷信、赌博内容的;

4、 含有其他被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的。

旅游经营单位应当诚实经营、公开服务项目和服务收费标准。禁止下列行为:

1、 擅自提高有关管理部门规定或者与旅游者约定的收费标准;

2、 擅自加收服务费;

3、 强迫旅游者接受收费性服务项目;

4、 进行不正当竞争;

5、 销售伪劣、变质旅游商品;

6、 强卖旅游商品和欺诈、勒索旅游者;

7、 未评定星级而使用有关星级标志;

8、 降低服务质量标准;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

更多>>

热门博文

更多>>

最新法律资讯

更多>>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