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单质押业务】国外开展期货标准仓单质押业务的现状
质押贷款在国外相当普遍。有的国家,如丹麦,成立了专门开展质押贷款的银行,发放固定利率的长期质押贷款债券,分为可提前偿还和不可提前偿还两种。可提前偿还的质押债券在利率变化时,贷款人可根据情况自行决定是否提前偿还;不可提前偿还的质押债券只可以在不同的贷款人之间转让,但不可以提前偿还。有的国家则有专门的债券或证券质押市场,如美国。这种贷款在管理上有的较为严格,如统一利率、统一费用等,有的则较为灵活。总的来说,这种贷款在促进经济增长过程中起了很大作用,特别是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很大程度上都得益于质押贷款的发放。
仓单质押作为质押贷款的一个小的组成部分,在具体操作程序上没有特殊的规定。但国外银行自身对期货市场的参与及对期货市场参与者的贷款支持的态度却与国内大相径庭,值得我们借鉴。在英国,金融机构是期货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在伦敦金属交易所,许多金融机构活跃在期货市场中,结算会员中有很多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很多金融机构通过期货市场的跨期套利,赚取高于贷款利息水平的利润。许多会员与客户通过仓单抵押等形式向银行融资,银行通过参与期货市场,规避与此有关的风险。伦敦清算公司收取期货交易保证金时,并非只用现金,同时运用的还有质押品及客户融资。
因此,用于保证金的除了现金外,还有9种外币,银行担保、标准仓单、政府债券、英镑存折和英国股票等。政府债券和股票采用逐日盯市的方法,而且有5%到20%的折扣 。一般地说,初始保证金多以资产质押缴纳,而变动保证金只接受现金;股票只能用于以股票为标的物的衍生产品的保证金;对于会员的客户的融资,金融服务法是允许的,而且在LME的市场中司空见惯,但是,LIFFE不允许会员在金融期货和期权品种上对客户融资。可见,仓单质押等有价证券在国外繁荣的期货交易中,起到了活跃、推动期货市场发展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