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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人因故中断供电怎样负通知

大律师网 2018-03-10    0人已阅读
导读:【电水气热合同知识】供电人因故中断供电怎样负通知义务 供电人因检修设备等正当理由需要中断对用电人供电时,应事先通知用电人。计划检修停电应在7日前通知用电人;紧急检修停电应在64小时前通知用电人。 除检修设备需

【电水气热合同知识】供电人因故中断供电怎样负通知义务

供电人因检修设备等正当理由需要中断对用电人供电时,应事先通知用电人。计划检修停电应在7日前通知用电人;紧急检修停电应在64小时前通知用电人。

除检修设备需要中断供电,供电人应事先通知用电人外,在下述情况需要中断时,供电人也应履行其通知义务:因排除险情、处理事故而中断供电;对违反合同约定用电人的中断供电;因电力不足,按国家有关规定,为了保证重点单位用电而对非重点单位的中断供电。

如果供电人未履行上述通知义务即对用电人中断供电,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如用电人由此遭受损失,供电人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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