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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农业税收征解会计制度的通知

大律师网 2018-03-15    0人已阅读
导读:最近几年来,农业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的对象和内容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为了适应农税工作的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根据农业税收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实际情况,重新制定了《农业税收征解会计制度》。本制度自1993年
最近几年来,农业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的对象和内容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为了适应农税工作的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根据农业税收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实际情况,重新制定了《农业税收征解会计制度》。本制度自1993年1月1日起执行,原《农业税收征解会计制度》同时废止。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农业税收征解会计制度 财政部
一九九二年九月二十四日 附件:农业税收征解会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农业税收(包括农业税、农林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牧业税)征解会计(以下简称为征解会计)是财政总预算会计的分支,是反映、核算、监督农业税收的征收、解报、提退等业务的重要手段,是农业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健全农业税收征解会计制度,对正确执行政策,维护财经纪律,考核任务完成情况,确保国家税款和票证安全都具有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现行农业税收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结合目前农业税收征收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部门是农业税收的征收机关(以下简称征收机关)。各级征收机关(特别是乡镇征收机关)必须配备征解会计人员。征解会计人员受本单位负责人领导,在业务上受上级征解会计和同级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指导。 第三条 各级征解会计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人员工作规则》行使职权,进行工作。从事农业税收征解会计工作的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会计专业职务、职称评聘的规定,评聘会计专业职务或职称。 第四条 征解会计的基本任务和职责: 一、认真执行国家政策和有关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保守国家机密,如实反映情况,同一切损害国家利益和群众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二、记录、计算、整理、核实、汇总农业税收计税基础资料;向领导提供分配征收任务、减免指标的试算方案和征收进度。 三、办理农业税收的征收、结算、解报、以及退税业务的核算和账务处理,办理农林特产税源发展基金及农业税收征收经费的提取划解,编制报送会计报表,并负责办理会计资料的整理归档和票证管理。 四、向同级财政预算编报税收计划。向上级征收机关及时提供数据资料和报送农业税收征收情况。 五、指导、监督、检查、评比所属征解会计的业务工作,培训所属征解会计人员。 第五条 农业税收征解会计年度,以国家财政预算年度为准,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农业税根据征收季节,划分为夏征期和秋征期,具体划分时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定。农林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牧业税不划分征收期。 第六条 农业税以核定的常年产量为计算依据,以粮食(当地主粮)为计算本位核定征收任务。农林特产税以农林特产品实际产品收入为计税依据。耕地占用税以占用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契税按房屋产权转移面积和规定的价格计征。牧业税以计税牲畜头数或牧业收入为计税依据。 第七条 粮食以公斤为计算单位,公斤以下四舍五入;货币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元以下计算到角分,分以下四舍五入。 第八条 农业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征讫的税款,必须及时解缴国库或国库经收处。 第二章 会计核算方法 第九条 农业税收征解会计按收付实现制原则,核算农业税收的收入和解缴,采用资金收付记账法,以资金活动作为记账主体,以“收”“付”为记账符号,运用复式记账原理,反映农业税收资金的收入、付出和结存。会计科目划分为资金来源、资金运用和资金结存三大类。 资金收付记账法的平衡公式是: 资金来源类(所有账户收方余额合计)-资金运用类(所有账户付方余额合计)=资金结存类(所有账户收方余额合计) 资金收付记账法的记账规则概括为: 增加结存记“同收”,减少结存记“同付”,不涉及到结存增减总额变化记“有收有付”。 第十条 农业税收征解会计科目,按照农业税收的征收来源、解缴和提取的去向内容设置,它是设立账户的依据,也是汇总和考核农业税收完成情况的统一项目。 第十一条 农业税收征解会计科目、核算内容和使用方法如下: 农业税收征解会计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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