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不具备取保候审条件的被告人适用了取保候审措施。如在陈坤桃犯非法拘禁罪一案中,其虽然系从犯,但其在犯此罪之前没多久刚因犯故意伤害罪刑满释放,再对其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是不恰当的。
2、存在一个保证人担保多个被告人的情况。给保证人增加了负担,不利于保证人职责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