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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应当提供的服务和收费不明确

大律师网 2018-04-01    0人已阅读
导读:【居间合同知识】中介应当提供的服务和收费不明确 中介的服务分为基本服务和附加服务,根据上海市物价局的现行规定,买方和卖方各向中介机构支付房产交易中心登记成交价1%的,包括以下四类服务: 1、权籍调查; 2、使
【居间合同知识】中介应当提供的服务和收费不明确

中介的服务分为基本服务和附加服务,根据上海市物价局的现行规定,买方和卖方各向中介机构支付房产交易中心登记成交价1%的,包括以下四类服务:

1、权籍调查;

2、使用状况调查;

3、行情调查;

4、确定成交意向,订立交易合同;

5、办理产权过户。

由于客户对自己应当享受的服务内容不清楚,所以,导致许多中介在合同订立之后就催要中介费,而许多人并没有完全按规定享受到应有的服务。

合同纠纷推荐律师:伍先彪律师

伍先彪律师1987年起执业,至今从事专职执业律师长达二十四年。该律师擅长办理重大、疑难等刑事及经济合同和知识产权案件。自执业以来累计办理各类案件达1000余件,累计担任企、事业单位、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达90余家,该律师曾荣获“优秀律师”称号。并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中国青年报》、《南方周末》等新闻媒体釆访。该律师参与编辑和撰稿《当代犯罪与犯罪侦破指南》、《资深律师伍先彪北京十二年办案精选》等书。原为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现为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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