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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率先合并内外资企业税务登记证

大律师网 2018-04-13    0人已阅读
导读:记者从北京市国税局和地税局了解到,北京市外资和内资企业将率先统一税务登记证件。此间分析人士认为,此举将为两税合并后的税务征管铺路。 据北京市国税和地税两局负责人介绍,自今年9月1日起,北京市已办理税务登记
记者从北京市国税局和地税局了解到,北京市外资和内资企业将率先统一税务登记证件。此间分析人士认为,此举将为两税合并后的税务征管铺路。 据北京市国税和地税两局负责人介绍,自今年9月1日起,北京市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持有的税务登记证统一更换,12月31日换证工

  记者从北京市国税局和地税局了解到,北京市外资和内资企业将率先统一税务登记证件。此间分析人士认为,此举将为“两税合并”后的税务征管铺路。

  据北京市国税和地税两局负责人介绍,自今年9月1日起,北京市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持有的税务登记证统一更换,12月31日换证工作结束。2007年1月1日起,旧版税务登记证将不再有效。

  以前纳税人需要到国税和地税办理两份税务登记,这次联合换证后,纳税人只有一个税务登记证,一个税务登记号码,地税国税通用,打破了原来两局各自受理税务登记业务的方式。今后纳税人办理开业、变更税务登记手续只需到地税国税中的任何一个税务机关即可。这在全国尚处于领先地位。

  据了解,除了内外资企业税务登记证合并之外,与原税务登记证相比的主要变化还有:

  增加了临时税务登记证,适用的纳税人是营业执照经营期限在一年内的;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有独立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

  增加了个人所得税扣缴税款登记证,对只负有扣缴个税义务的扣缴义务人,核发个税扣缴税款登记证;对临时发生扣缴义务的扣缴义务人,不再核发个税扣缴税款登记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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