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失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的职责

大律师网 2018-04-14    0人已阅读
导读:1、听取失业保险机构对失业保险工作的报告; 2、对失业保险机构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对其负责人提出表彰、处分或免职建议; 3、审议失业保险基金年度预算,依法对失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情况实施监督。

1、听取失业保险机构对失业保险工作的报告;

2、对失业保险机构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对其负责人提出表彰、处分或免职建议;

3、审议失业保险基金年度预算,依法对失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情况实施监督。

参见:关于转发省劳动厅河南省企业职工失业保险条例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 1996年11月7日

执行日期: 1996年11月7日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

更多>>

热门博文

更多>>

最新法律资讯

更多>>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