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抵押合同范本】关于铜川市通村客运车辆风险抵押承包经营合同文本(范本)
甲 方:
法人代表: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为了提高通村客运服务质量,确保运输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企业及承包经营者合法权益,经双方平等协商,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营运客车(以下简称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省、市有关道路客运管理法规规定,本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利共同遵守。
一、承包经营期限
承包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营运车辆、营运线路及发车站点
1、营运车辆
车辆牌号:
型 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行驶证号:
运输证号:
车辆登记日期:
车辆购置价格:
车辆座位数: 座。
2、经营线路为 经 至 。发车站点分别为 汽车站(客运站)、 汽车站(客运站)。
三、承包经营风险抵押金
承包经营风险抵押金 万元。签订本合同时,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清。
四、乙方向甲方缴纳的承包费及交付方式
车辆承包费由公司投资及经营管理收益、车辆折旧费、国家税金、车辆保险费、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二级强制维护费构成,其中代缴费用由公司统一支出。车辆油料费、车辆维修费、路桥费、司乘人员工资、轮胎消耗费、交通部门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检测费和公安部门车辆年度审验费等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乙方次月5日前向甲方交清上月承包费用。
承包第一年(该车辆经营第年)承包费每月为:元。其组成如下:
1、公司投资及经营管理收益为: 元/月。
2、车辆折旧费: 元/月。
3、车辆税金: 元/月。
4、车辆保险费:元/月。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交强险等实际缴纳费用,实际缴纳费用为应缴保费减去保险公司商业险种优惠返还。公司统一预缴,承包人分月在承包费中计算缴纳。
5、车辆二级维护费: 元/月
6、安全生产专项费用: 元/月。
承包第二年承包费每月为元。
承包第三年承包费每月为元。
承包第四年承包费每月为元。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
1、按合同约定,按月向乙方收取承包费用。
2、依据国家和行业规定、公司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及相关工作责任协定,有权对乙方的生产经营、安全生产活动进行全面监督管理。有权对乙方的违法违章违规行为、危及安全的行为进行检查、纠正和正当处理。
3、有权安排和调整乙方所承包车辆的营运班次,并有权在该车所在班线增减运力。
4、有权确定车辆例保和一、二级保养的单位。
5、有权管理及调度车辆司乘人员。
6、拥有被承包车辆的财产所有权和客运线路经营权,且不因承包而转移。
7、有权对交接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评估,并要求乙方对车辆除正常折旧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因交通事故等造成车辆财产损失有权进行评估,并要求乙方按责赔偿。
8、遇抢险、救灾任务和突发事件,有权调度被承包车辆执行抢运任务,国家规定补偿的应当予以适当补偿。
甲方的义务:
1、按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车辆正常营运的一切手续及发车站点、客运票据,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2、公平合理安排车辆营运班次。
3、依据客运管理、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处理商务事故和交通事故,负责保险理赔,事故相关费用由双方依法按责承担。
4、承担车辆例检及一、二级维护作业。
5、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及损失。
6、及时宣传国家和省市有关道路客运法规政策,公开涉及承包人经济利益的各项收费标准、依据和奖罚等重大规章制度。公示公司办事程序、办事结果、服务标准。
7、组织乙方参加业务培训、安全教育和各项文明创建活动。
8、受理、处理乘客的咨询和投诉,办理行业管理部门关于经营服务质量方面的转办事项。
9、及时缴纳国家规定的费用和税金。
10、定期公开承包费中涉及代收代缴费用项目收支情况。
11、公司对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应及时予以采纳。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的权利
1、依照合同约定,享有该营运班线车辆使用权。
2、享有除过上缴承包费用后的承包收入所有权。
3、有权要求甲方依据行业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4、在符合公司相关规定前提下,有权选用甲方考核合格的司乘人员。
5、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包车辆的权利。
6、依据双方签订的有关事故处理办法,有权要求甲方做好交通事故的处理和索赔工作。
7、有权向公司提出加强企业管理等方面合理化建议。对企业违反管理部门关于车辆承包相关规定的行为有权向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乙方的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守法经营,安全运行,文明服务,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
2、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甲方交纳承包费用。
3、按规定在承包时一次性向甲方缴纳不高于车辆购置费用49%的承包经营风险抵押金、驾驶员每人5000元安全保证金、乘务员每人安全保证金1000元。
3、遵守公司客运管理、汽车站务管理和营收管理等各项制度,按规定线路、时间、站点、票价等营运,不超员、不超速、不甩客、不宰客。文明经营,积极维护企业的信誉和整体形象。
4、遵守企业车辆强制保养制度,按甲方规定进行例保、一级、二级保养作业;在经甲方审定符合资质的修理单位维修车辆。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达到国家规定的技术要求。
5、承担属于乙方自行负担的一切费用。
6、应保持车容整洁、设备完好、证照齐全、标志清晰。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车内外设施。
7、保证完成甲方承担的抢险、救灾和突发事件的抢运任务。
8、不得以任何方式越级上访;不得私自将车辆转包和改装;不得私自变更运价;不得参与堵路、堵门等影响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
9、交接车辆时,对缺失部分和异常损坏部件,进行补齐和修复,并承担费用。合同终止时及时将承包车辆及交回相关手续。
六、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国家调整运价、税收标准,保险行业调整保险费率等,合同相应费用随之合理变更。变更以补充协议方式执行,并报管理部门备案。
2、经双方自愿协商一致,合同可以终止,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4、因不可抗力或行业政策性变化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双方可以终止合同,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违反行业管理法规、规定后拒不接受管理部门及甲方正常处理,被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依法被劳教或追究刑事责任,车辆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不按规定缴纳承包费,事故原因致使车辆毁损或造成重大损失,违反国
家规定被限制从事客运经营活动的(如承包经营者自身交通肇事禁驾等),甲方有权单方无责解除合同。
6、甲方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或违反行业法律法规提出权利主张,违反管理部门关于车辆承包经营管理规定,车辆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乙方丧失劳动能力情况下,乙方有权单方无责解除合同。
7、迟延车辆交付10日且未征得乙方同意的,交付车辆及线路10日内未办完相关手续无法开行的,乙方有权单方无责解除合同。
8、合同期内若遇扣证、正当处罚接受处理、非承包经营者一般交通肇事、始发站点调整、同线路车辆增加、发车时间变化、经营管理要求提高等,不得终止本合同。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未严格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自义务时,应分别视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违约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视违约类型情况处以50至1000元违约金。
2、如乙方在经营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为严重违约,不执行前款违约金规定,并按本条执行。
(1)不按正当渠道,以各种方式群体越级上访。
(2)以车辆堵门、堵路、擅自停运,造成恶劣影响的。
(3)私自转租、转包车辆的。
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车辆,处5000元违约罚金,进行清算。
3、乙方应缴未缴承包费用拖欠1月以上者,视为乙方违约,加收拖欠承包费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拖欠2月以上者甲方有权责成乙方停车筹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车辆,停车筹款期间各项费用不免,加收拖欠承包费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并进行合同清算。
4、甲方擅自改变承包费计算口经,无故调整承包费基数,视为违约,应向乙方双倍返还多收款项。
5、甲方超出本合同及测定方案规定,巧立名目收取其他非政策性规定费用、以收益为目的乱罚款的,视为违约,应向乙方双倍返还收取款项。
6、甲方因经营需要或其他原因未能与乙方协调一致而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支付乙方10000元违约金。乙方违背合同约定条件无故单方终止合同时,应支付甲方违约金10000元。
八、合同清算
甲乙双方终止或解除合同,应及时进行清算。
1、交接车辆,进行车辆技术状况鉴定,乙方对车辆缺失部分和异常损坏部件,进行补齐和修复,并承担费用。
2、清算承包费、双方违约赔偿、及乙方经营期间因交通事故等形成的甲方垫款。
3、清算承包经营风险抵押金,根据实际发生情况按以下公式计算:
退还乙方风险抵押金数额=乙方缴纳的风险抵押金-欠缴承包费用+甲方未支付的各项违约金-乙方未支付的各项违约金-公司各项非合同垫款-交接车辆时双方确定的恢复车辆应有的技术状况费用-用于抵缴承包费部分款项。剩余金额如数退还乙方,如若不足则乙方应予以补交。
4、驾乘人员安全保证金减去正当扣款后如数退还缴纳人。
5、承包人应及时与驾乘人员清算并解除劳动用工合同。并向公司备案。
九、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后,在不违反国家和省市有关道路客运行业管理规定,在不违反本合同基本原则、宗旨的前提下,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若与本合同基本原则、宗旨抵触则为无效协议。
十、本合同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向管理部门备案一份。
甲 方:
甲方法人签章:
乙方签名: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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