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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医疗鉴定的时效规定

大律师网 2018-06-13    0人已阅读
导读:申请医疗鉴定的时效规定 [法律指引]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

申请医疗鉴定的时效规定

[法律指引]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卫生部关于医疗事故鉴定申请期限问题的批复》

山东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医疗事故鉴定申请期限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在《卫生部关于医疗事故鉴定申请期限的批复》下发前发生的医疗纠纷,患者或家属提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按当地原有规定执行。二○○○年一月十四日起,患者或其家属提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为其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1年。

此复。

[分析说明]

发生医疗事故纠纷的,患者或其家属提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为其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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