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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孩子意外受伤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2018-06-12
导读:因意外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事件,常用于保险业。按照保险业的常见定义,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那么2018年孩子意外受伤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因意外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事件,常用于保险业。按照保险业的常见定义,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那么2018年孩子意外受伤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来访问题】

  2017年11月,我的未满三周岁的孩子在某幼儿园上学期间,在滑梯上玩耍时摔伤了肘部,幼儿园垫付了所有的医疗费用,但我们家庭也因为此事受到了惊吓和伤害,现在打算找幼儿园索赔,请问应该如何着手?

  【律师解答】

  《侵权责任法》第3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律师建议尽量与园方沟通协商赔偿问题,协商不成后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律师提醒】

  孩子在幼儿园受伤,根据法律规定园方承担的是过错推定责任,园方如果不能举证证明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要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家长方面,索赔要做到合情合理合法,不宜狮子大开口。幼儿园方面,虽然没有任何教育机构能保证绝对不会出现意外事故,但希望幼儿园构在事故发生后能做到及时救治幼儿、及时通知家长、送至合适医院、抚慰孩子免受惊吓,向家长真实描述情况,认真作出反思和整改,积极有效的与家长沟通处理善后,以免事态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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