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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建立和完善我国的食品召回制度

大律师网 2018-06-16    0人已阅读
导读:【食品召回】如何建立和完善我国的食品召回制度 随着我国食品安全事件的频发,对缺陷食品的处理措施的不到位暴露出我国食品召回制度与国外实行的食品召回制度的差距。我国的食品召回很不成熟,操作性不强,亟待建立和

【食品召回】如何建立和完善我国的食品召回制度

随着我国食品安全事件的频发,对缺陷食品的处理措施的不到位暴露出我国食品召回制度与国外实行的食品召回制度的差距。我国的食品召回很不成熟,操作性不强,亟待建立和完善。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建立和完善我国的食品召回制度。

1 完善法律法规。司法的基础是立法,有法可依才能违法必究。从立法的高度确立我国食品召回制度是实施该制度的根本。无论是制定《食品安全法》还是修订《食品卫生法》,都应从立法的高度确立我国的食品召回制度,完善我国食品召回的立法缺陷。通过立法,明确需要实施召回行动的标准,由谁召回,如何召回,召回的范围,谁负责监督实施召回行动并对召回效果进行评价,以及如何处罚拒绝实施召回行动的责任企业等事项。

2 制定召回程序。笔者认为,可以参考美国等发达国家的食品召回制度,编制一套规范、操作性强的食品召回程序,包括制定食品召回计划、启动食品召回、实施食品召回、食品召回完成评价等环节的具体内容,同时理清我国目前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明确有关责任主体以及责任主体在具体食品召回中的职责和义务。制定指导企业进行召回行动的指南和程序,让企业知道在发现缺陷食品时下一步该如何操作是实施食品召回的关键。

3 提高检测水平。食品召回制度要求政府和企业的检测手段更加高效、检测制度更加完善,包括扩大检测范围、增加检测项目、制定食品标准、引进先进设备等方面。企业自检能力的提高有利于企业及时发现缺陷食品,及早实施召回计划,防止缺陷食品流入市场,减少缺陷食品带来的危害及损失。政府抽检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发现市场上缺陷食品的存在,指导企业实施召回行动,保护消费者权益。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我国的食品标准,我国虽然制定了一系列的有关食品安全的标准,但许多标准标龄过长,缺乏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在技术内容上与国际标准有较大的差距,我国标准体系建设已是刻不容缓。

4 鼓励企业自律。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宣传和推行食品召回制度的同时,可以强调企业在自身发现缺陷食品但还没有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况下,如果主动向监管部门报告,愿意召回并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召回计划,监管部门将简化召回程序,不作缺陷食品的危害评估报告,不再发布召回新闻稿,也不一定对企业进行曝光,采取鼓励企业自愿召回。

一些国内企业认为,缺陷产品召回将使企业承担巨大的经济压力,影响企业声誉,给今后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因而害怕召回,不愿向公众公开产品存在缺陷的事实。针对国内企业的这种顾虑,有学者建议可以通过建立产品召回责任保险制度,使企业的召回风险有所保障,从而鼓励企业主动实施召回行动。

5 加大执法力度。促使企业自愿召回不安全食品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法律的威慑力应成为主要原因之一。对拒绝进行召回的企业实施严惩的法律规定将使食品召回成为企业在处理不安全食品时唯一的选择。我国食品生产企业以中小型居多,此外还存在一定数量的地下非法加工点,总体素质不高,自律性差,同时还由此导致部分产品上缺乏正确的生产企业信息,这部分食品将无法召回,因此,建立完善、顺畅的食品溯源体系,严格规范许可,加大执法力度,取缔地下加工点,依靠严厉的惩罚来规范和引导企业行为,是保障食品召回制度实施,维护合法企业利益的根本措施。

6 加强舆论宣传。舆论宣传可以正确引导公众,使公众理解召回的意义,清楚地知道某种被召回食品的危害程度,从而不致引起大范围恐慌,同时还可以通过舆论监督企业或者政府对食品召回制度的实施情况。

食品召回制度是监管部门防止缺陷食品流入市场对消费者健康造成危害,对食品生产企业实行监管的有效措施,也是挽救企业诚信度,提升食品消费者消费信心的有效措施。笔者认为,在法律的保障下,在企业自律和政府监管的有效结合下,食品召回制度的价值将得到充分体现,将在维护食品市场经济秩序,提升食品市场竞争力,保障公众健康,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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