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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人身受到攻击该怎么办?

大律师网 2018-08-14    0人已阅读
导读:公民人身受到攻击该怎么办 老婆人身受到攻击,警察又偏袒对方,我该怎么办我能起诉警察吗 律师解答: 如果警察对于该立案的案件不立案,你们可以向人民检察院反映。请求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理由进行审查。

公民人身受到攻击该怎么办

老婆人身受到攻击,警察又偏袒对方,我该怎么办我能起诉警察吗

律师解答:

如果警察对于该立案的案件不立案,你们可以向人民检察院反映。请求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理由进行审查。如果不符合立案的条件,你们可以向市级公安机关的督察反映情况。

相关法律知识:

立案是指司法机关对犯罪案件或民事纠纷审查后,决定列为诉讼案件进行侦查或审理的诉讼活动,是诉讼活动的开始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①有犯罪事实存在。②该犯罪事实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有犯罪事实,但法律规定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能立案。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能立案;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②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③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④依刑法告诉乃论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⑤被告人已经死亡的。⑥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司法机关对于控告、检举或者自首的材料,应按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通知控告人、检举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如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立案。立案后,一般案件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开始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审理;如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则不予立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应予受理的,应在7日内立案;认为不应受理的,应在7日内通知原告,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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