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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招标节省诉讼成本

大律师网 2018-09-17    0人已阅读
导读:【招标投标法】评估机构招标节省诉讼成本 本报讯 记者冯霖报道:为了规范民事执行中的评估、拍卖、变卖行为,节省当事人诉讼成本,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罗湖区法院突破传统的摇珠方式,首次对委托评估的机构进行公开

【招标投标法】评估机构招标节省诉讼成本

本报讯 记者冯霖报道:为了规范民事执行中的评估、拍卖、变卖行为,节省当事人诉讼成本,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罗湖区法院突破传统的摇珠方式,首次对委托评估的机构进行公开竞价招标。

据了解,本次招标是为了确定罗湖区草埔紫荆花园房产的评估权,招标评估的房产有两部分,数量分别是40套和43套,参与竞标的评估机构有10家,都是罗湖区法院2006年度定点的评估机构。

此次招标的方式是首先由各评估机构自行报价,主持人当场宣读各评估机构的报价,并公开亮价,最后由价低者取得房产的评估业务。为了保证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罗湖区法院事先设定了标底,如若应价的最低价高于标底,则须另行招标。经过激烈的竞价招标,两部分房产的评估权最后均由报价最低的深圳市某地产顾问公司获得,其中标价分别为280元/套与260元/套,评估费为2238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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