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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条件

大律师网 2018-10-25    0人已阅读
导读: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1)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件; (2)广州市常住户口的,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 (3)非广州市常住户口的,申请公积金贷款时

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1)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件;

(2)广州市常住户口的,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

(3)非广州市常住户口的,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

(4)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购房首期付款符合规定:一手楼首期付款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20%,二手楼首期付款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30%;

(6)签定了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7)所购房屋可用于抵押;

(8)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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