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以问答的形式解答关于公司解散员工如何获得赔偿的问题,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的,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
公司解散员工赔偿
网友提问:本人自2002年7月起至今,一直在梅城一公司工作,其中2009 年以前未与该公司签,2009 年以后才签订合同。现公司即将停产解散,请问:2009年前的这段工作时间,是否有经济补偿费如何计算2009 年以后的又如何计算
律师解答: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因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确定终止劳动关系, 经济补偿金从 2008 年 1月1日起每年补偿 1 个月职工个人前12 个月的平均工资,不满半年的按补半个月计算。反之,即未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应当从职工个人进厂(公司)工作开始计算经济补偿,每年补1个月,不满半年的补半个月。
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解除合同,没有提前通知的,单位应该发一个月的工资,另外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的,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