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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缺点

大律师网 2018-11-16    0人已阅读
导读:国家的局限性 截止到目前,马德里联盟共有79个成员国。也就是说国际商标注册只能在这79个缔约国内受到保护,而在缔约国之外的国家,则无法通过该方式去那些国家申请商标注册。例如,香港、澳门、印度、印度尼西亚、泰

国家的局限性

截止到目前,马德里联盟共有79个成员国。也就是说国际商标注册只能在这79个缔约国内受到保护,而在缔约国之外的国家,则无法通过该方式去那些国家申请商标注册。例如,香港、澳门、印度、印度尼西亚、泰国等就不是马德里联盟成员国。

需要前置条件

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进行商标国际注册来说,基础注册或基础申请是前提条件,也就是说,要通过马德里进行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已经在其原属国获得注册或已经提出申请。

如果目标国是协定国,则无法享受到《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的优先权

马德里协定要求以基础注册为前提,而要完成基础注册,一般都需要一年以上的时间,更不用说在六个月完成了。如果等基础注册完成,就早已超出六个月的优先权期限了。

“中心打击原则”

根据《马德里协定》的规定,自国际注册的日期开始5年内,如果该商标在原属国已全部或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则国际注册所受到的保护也全部或部分不再产生权利,而不管该商标的国际注册是否已经被转让,这项规定被称为"中心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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