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流程】燃气热力工程工作流程
一、 投标工程范围
我市燃气热力工程建设项目应报市城市管理局核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合同估算价达至50万元以上,重要设备、材料采购估算价达100万元以上,必须进行招标。
二、招标项目登记
招标人在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的市城市管理局服务台领取《燃气热力工程项目招标登记表》,也可到武汉市燃气热力管理办公室领取表格。
招标人填写《燃气热力工程项目招标登记表》,备齐相关资料:①市城管局燃气热力工程项目报建表,②规划部门红线,③消防部门审查意见、④ 设计图审查意见、⑤银行资信证明等,经市燃气热力管理办公室盖章后,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报建登记。
三、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前,将招标文件、招标评分表和《招标公告发布申请表》报市燃气热力管理办公室。签章后将《招标公告发布申请表》交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在中国武汉建设网上发布
四、投标
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交投标申请,经招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
五、专家评委抽选
投标人填写《公开招标项目专家评委抽取登记表》,经市燃气热力管理办公室签章后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人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随机抽取评委号,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通知评委。
六、评标、开标
评、开标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由招标人主持,市燃气热力管理办公室现场监督。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向投标人提出《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七、中标公示
招标人填写《中标公示》,列出中标候选人顺序和拟确定的中标人,经市燃气热力管理办公室盖章后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在中国武汉建设网上公示。
八、招标投标报告与签发中标通知书
《中标公示》发布5日后,未接到投诉,投标人可填写《招标投标情况备案表》,报市燃气热力管理办公室备案后,可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
九、签定工程合同
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0日内双方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签订后7日内报市燃气热力管理办公室备案。
十、申请施工许可
建设单位在市燃气热力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安全和质监手续后,到市城市管理局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