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被判处没收财产婚前财产会被没收吗?没收个人财产如何执行?

2018-12-08
导读:众所周知,没收财产也是刑罚的一种,根据犯罪情节判定没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现实生活中,如果夫妻中一方被判没收财产的,那么被判处没收财产婚前财产会被没收吗?没收个人财产如何执行?下面就由大律师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相关知识!

被判处没收财产婚前财产会被没收吗?

  根据法律规定,首先,被判处没收财产,只能没收属于被执行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个人的婚前财产,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个人的部分,比如双方共同存款的一半,双方共有房产价值的一半等等。其次,夫妻另一方的合法财产,不得没收;同时,在没收财产时,法院应当参照上年度当地政府公布的居民最低生活费标准,为被执行人和所扶养家属,保留维持日常生活所必需的费用,包括由被执行人抚养的未成年子女、赡养的父母所必需的费用。

  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夫妻双方只有一套房产,是否会被查封、拍卖?实践中大致有两种情况:

  1、如果双方的唯一住房,是使用一部分赃款购买的,那么,该房产应当被查封、拍卖,并将其中包含的赃款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作为非法所得予以收缴;

  2、如果该房产是使用夫妻双方的合法收入购买的,只能把房产中属于被执行人的部分,予以没收;但是,一旦执行,往往造成夫妻另一方和未成年子女无房可住,严重影响他们的正常生活。因此,这一执行方式通常很难落实,没收财产“空判”的现象大量存在。当然,实践中,有的法院也会将唯一住房拍卖,将属于被执行人的部分予以没收,剩余部分归还给夫妻另一方,由夫妻另一方再去另外购买住房或者租房。

没收个人财产如何执行?

  1、关于罚金的执行。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包括在判处的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

  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实有困难的,犯罪分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少或者免除。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后,可以裁定对原判决确定的罚金数额予以减少或者免除。

  行政机关对被告人就同一事实已经处以罚款的,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应当予以折抵。

  2、关于财产刑的执行。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对判处财产刑的犯罪分子,在本地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原判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其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代为执行的人民法院执行后或者无法执行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委托的人民法院。代为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将执行财产刑的财产直接上缴国库;需要退赔的财产,应当由执行的人民法院移交委托人民法院依法退赔。

最新博文

更多>>

最新法律资讯

更多>>

相关法律知识

更多>>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