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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

大律师网 2019-01-15    0人已阅读
导读:国知发管字169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知识产权局: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对〈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指导
                     国知发管字169号 2008年1月10日前将上述材料以纸件和电子件形式报我局协调管理司审核备案。
各有关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和试点城市知识产权局要高度重视此次考核验收,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参加本次验收的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名单

     2.《国家知识产权城市试点、示范创建及示范工作评价参考标准》

  二○○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联系人:协调管理司 张 立 姜 伟

  电 话:010—62083615/3585

  传 真:010—62083094
  
  邮 箱:zhangli_6@sipo.gov.cn,jiangwei@sipo.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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