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常见的三种情形
在日常的生活中,大多数交通肇事都只会牵扯到民事责任,涉及民事赔偿问题。但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构成交通肇事罪: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偿还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可以用一个例子来说明交通肇事罪的认定。2004年5月,庄先生驾车不慎将一个三岁小孩撞倒,庄先生急忙将小孩送往医院抢救,但是小孩经抢救无效而死亡。这次事故经相关部门责任认定,庄先生与小孩负事故同等责任,庄先生庄根据做了相应的民事赔偿。为什么庄先生不够成犯罪在本案中,庄先生显然没有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对于什么是″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此条没有规定清楚。本案交通事故的后果为死亡一人,但是庄先生是负事故同等责任,不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所列举的情形,就不符合交通肇事罪的客观构成要件了,庄先生则在承担民事责任后不用再承担刑事责任。
另外,交通肇事行为如果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而驾驶的;明知是无牌证或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严重超载驾驶的;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