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辽宁省2007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大律师网 2019-03-04    0人已阅读
导读:根据辽宁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公布的2006年度有关数据,确定辽宁省2006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有关数据如下: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370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090元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79
根据辽宁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公布的2006年度有关数据,确定辽宁省2006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有关数据如下: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370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090元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7987元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3067元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9624元

丧葬费9812元

注: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中不包括丧葬费,该数据标准可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确认。


分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行 业平均工资
农、林、牧、渔业6615元
彩矿业 24036元
制造业 18589元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6230元
建筑业 15313元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22614元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39741元
批发和零售业 16806元
住宿和餐饮业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

更多>>

热门博文

更多>>

最新法律资讯

更多>>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