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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程序

大律师网 2019-03-24    0人已阅读
导读:精神疾病司法分三阶段: 1、鉴定的提起程序。通常由相应的司法机关委托进行,或由相关人员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由司法机关决定并委托 。司法机关委托鉴定时,需有《委托鉴精神疾病司法分三阶段: 1、鉴定的提起程
精神疾病司法分三阶段: 1、鉴定的提起程序。通常由相应的司法机关委托进行,或由相关人员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由司法机关决定并委托 。司法机关委托鉴定时,需有《委托鉴 1、鉴定的提起程序。通常由相应的司法机关委托进行,或由相关人员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由司法机关决定并委托 。司法机关委托鉴定时,需有《委托鉴定书》,说明鉴定的要求和目的,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被鉴定人及其家庭情况; 案件的有关材料; 工作单位提供的有关材料; 知情人对被鉴定人精神状态的有关证言; 医疗记录和其他有关检查结果。 2、鉴定的实施程序。通常有直接鉴定、缺席鉴定及文证审定等种类。 3、鉴定结论的出具。 鉴定结束后,应当制作《鉴定书》。 《鉴定书》包括以下内容: 委托鉴定机关的名称; 案由、案号,鉴定书号; 鉴定的目的和要求; 鉴定的日期、场所、在场人; 案情摘要; 被鉴定人的一般情况; 被鉴定人发案时和发案前后各阶段的精神状态; 被鉴定人精神状态检查和其他检查所见; 分析说明; 鉴定结论; 鉴定人员签名,并加盖鉴定专用章; 有关医疗或监护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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