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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保险中的免赔额

大律师网 2019-04-06    0人已阅读
导读:船舶保险中的免赔额船舶保险中的免赔额是怎样规定的 船舶保险中的免赔额在船舶保险的保单中规定。当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部分损失程度在保单规定的免赔额之内时,保险人不负赔偿的责任。船舶保险中,由于承保

船舶保险中的免赔额船舶保险中的免赔额是怎样规定的

船舶保险中的免赔额在船舶保险的保单中规定。当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部分损失程度在保单规定的免赔额之内时,保险人不负赔偿的责任。船舶保险中,由于承保风险所致的部分失赔偿,每次事故均要扣除保险单规定的免赔额,但免赔额的规定不包括碰撞责任、救助、共损、施救的索赔。由于恶劣气候造成两个连续港口之间单独航程的损失索赔应视为一次意外事故。以上有关免赔额的规定不适用于船舶的全损索赔以及船舶搁浅后专为检验船底引起的合理费用。

自从上世纪50年代,风险管理学科的兴起,使人们在一个更为宏观的角度来审视保险的作用。其中由于免赔额处于风险自留和风险转移的“临界”位置,因此,无论是研究风险转移,还是风险自留,都不可避免需要对免赔额的内涵、确定模式以及与各种要素的相互作用加以分析。同时,由于长期以来,免赔额虽然是保险业务人员经常使用的保险操作方式,但是大多数人在使用免赔额的过程中,对于免赔额的概念和免赔额的作用不十分了解,好一些的也仅仅是注意到了免赔额对于被保险人在防灾管理、平抑赔付、调整费率等方面的作用,但是往往不太注意免赔额对于被保险人在风险管理中,对于企业正常经营的稳定性所起到的重要作用。迄今为止,对于免赔额所作的研究甚少,对于免赔额在保险中的作用还缺乏更深层次的认识,特别是随着我国进入WTO以后,与国外合作项目的增加,需要保险从业人员对于免赔额意义、作用和免赔额的确定有更多的了解,以便为客户提供更多优质合理的服务。

本文主要从免赔额的自身特性出发,阐释了免赔额的定义、类型,归纳总结了免赔额的传统分析方法及局限性,同时结合实际工作的经验,在分析免赔额特有属性的基础上,发展了分析免赔额的新思路和新方法,由原先免赔额的主要是分析和保险费率之间的关系,延伸到从一个企业最根本的财务稳定性加以分析,使免赔额由原来在保险的从属地位,上升到从风险管理中风险转移与风险自留均衡来考虑免赔额问题。其中,特别提出了企业财务状况与免赔额之间的内在联系,阐释了现金流量、免赔额、预期损失以及保险费多重要素的内在逻辑关系,对于从事风险管理和保险业务工作,有着一定的借鉴意义。

全文分四个部分。本文前言部分主要涉及的是提出风险自留与风险转移均衡,以及利用免赔额进行这方面分析的原由和意义;第一章是对免赔额基本概念以及基本内容的介绍;第二章是对于传统确定免赔额方法的介绍,和对于传统方法的局限性的分析;第三章是对于免赔额在风险自留和风险转移中作用的重新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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