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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06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大律师网 2019-04-09    0人已阅读
导读:辽宁省2006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镇可支配收入 8008元 农村人均纯收入 3307元 平均工资 11911元 城镇人均消费支出 6543元 农村人均消费支出 2073元

辽宁省2006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城镇可支配收入 8008元

农村人均纯收入 3307元

平均工资 11911元

城镇人均消费支出 6543元

农村人均消费支出 207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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