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福利房离婚
本起离婚案最大的争议焦点是男方婚前单位所分的一套房改房。男方认为,房屋是1993年他购买的单位的福利房,应为婚前财产,不应该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女方认为提出多年居住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求依法分割。这样的分歧结果又是如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