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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是否有拒赔的规定

大律师网 2019-05-26    0人已阅读
导读:交强险是否有拒赔的规定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交强险法定除外责任有四种情形,即⑴驾驶人未依法取得驾驶资格;⑵驾驶人醉酒驾车;⑶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⑷被保险人故意制造

  交强险是否有拒赔的规定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交强险法定除外责任有四种情形,即⑴驾驶人未依法取得驾驶资格;⑵驾驶人醉酒驾车;⑶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⑷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

  发生以上四种情形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但根据《交强险条例》规定,保险公司依法负有垫付抢救费用的义务,同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结合《交强险条款》第九条规定,除此之外,“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四种除外责任,属法定免责条款,保险公司无需履行《保险法》第十八条有关“约定责任免除条款”的明确说明义务。只要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以上四种情形,保险公司均可无条件作拒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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