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中山市中级法院对一宗房屋析产案作出二审判决,原告方贺因房屋主人潘老先生遗赠,获得房屋的5/8产权,潘老先生的法定继承人三个亲生子女仅分得余下份额,而他们要求从产权份额中扣除为父亲支付的医疗费、丧葬费的做法,更令知情者不解。2004年初,方贺和好朋友小曼一起成了潘钇老人的房客。在方贺的眼中,潘钇是位有知识、有涵养又通情达理的长者,他丝毫没有轻视方贺这些外来务工的年轻人,相反对她们很和善,平时能帮则帮,让方贺和小曼很是感动。在随后的日子中,方贺一直尽力关心和照顾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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