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痛失亲人,交警部门却让受害者家属向“无名氏”索赔。日前,受害人家属要求增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对“无名氏”作出解释,并协助追讨赔偿。
去年10月10日上午7时50分,范春明与吴玉霞骑摩托车行经广汕线37.2公里处时,被对面一辆车牌为赣C.10984的大货车越过中心双实线撞倒,当场死亡,肇事司机与货主弃车逃逸。
事故发生后,增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肇事货车应负主要责任,但只知道货车的挂靠单位是江西省樟树市湛溪乡政府,对 车主和司机的名字及身份则一无所知,只用了一个“无名氏”作称谓。虽然交警部门对受害者家属表示,他们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无名氏”索取赔偿,但受害人家属对这种处理方式提出质疑,认为是极不负责任的。受害者家属表示,如果交警部门不能给出一个满意的答复,他们将向有关部门申请复议和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