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二级丁等医疗事故

大律师网 2019-07-06    0人已阅读
导读: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损、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中度智能障碍; 2、难治性癫痫; 3、完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损、畸形情形之一,有严
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损、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中度智能障碍; 2、难治性癫痫; 3、完    1、中度智能障碍;    2、难治性癫痫;    3、完全性失语,伴有神经系统客观检查阳性所见;    4、双侧重度周围性面瘫;    5、面部中度毁容或全身瘢痕面积大于70%;    6、双眼球结构损伤,较好眼闪光视觉诱发电位>155ms,矫正视力<0.05,视野半径<10°;    7、双耳经客观检查证实听力在原有基础上损失大于91dBHL;    8、舌缺损大于全舌2/3;    9、一侧上颌骨缺损1/2,颜面部软组织缺损大于20cm2;    10、下颌骨缺损长6cm以上的区段,口腔、颜面软组织缺损大于20cm2;    11、甲状旁腺功能重度损害;    12、食管狭窄只能进流食;    13、吞咽功能严重损伤,依赖鼻饲管进食;    14、肝缺损2/3,功能中度损害;    15、肝缺损1/2伴有胆道损伤致严重肝功能损害;    16、胰缺损,胰岛素依赖;    17、小肠缺损2/3,包括回盲部缺损;    18、全结肠、直肠、肛门缺失,回肠造瘘;    19、肾上腺功能明显减退;    20、大、小便失禁,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21、女性双侧乳腺缺失;    22、单肢肌力Ⅱ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23、双前臂缺失;    24、双下肢瘫;    25、一手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功能正常,不能手术重建功能或装配假肢;    26、双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    27、双膝以下缺失或无功能,不能手术重建功能或装配假肢;    28、一侧下肢膝上缺失,不能手术重建功能或装配假肢;    29、一侧膝以下缺失,另一侧前足缺失,不能手术重建功能或装配假肢;    30、双足全肌瘫,肌力Ⅱ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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